挂出“真皮假一赔十”的牌子,卖的却是水货。昨日,江夏一皮鞋店被消费者投诉,自认十倍赔偿。
8日,王某看到纸坊街一皮鞋店门前挂有“真皮假一赔十”的牌子,便在其店内订做了一双100元的皮鞋。3天后,王取鞋付款,要求老板在发票上注明“ 假一赔十”。鞋穿了一星期后,王发现后跟磨损近2厘米,左脚鞋背出现裂纹,显然不是真皮。王某要求鞋店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遭拒,纸坊工商二所接投诉介入调查。
工商人员认为,发票上注明了“假一赔十”,意味着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店老板应担责。因鞋成本是90元,王某终获900元赔偿。
http://www.ppzw.com/show_company_news.asp
中国品牌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