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000元买的组合家具,还没组装完就发现起皮、裂纹,销售商开始时说给退,可第二天又不给退了。”日前,消费者张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遇到的烦心事。对此,商场表示,商场与家具商属于租赁关系,处于“一手托两家”的角度,只能帮助协调;而家具商则称,“按合同办事,只能修,不能退”。
据消费者张女士介绍,她是2月26日在东方家园买的家具,当时销售员称“只剩下一套了,属于样品可以打七折,质量也没有问题”,所以没多想就交钱订货。当日下午到她家里安装时,她发现新家具有多处裂纹,有的起皮地方还露出了密度板,看着让人闹心不已。“当时就跟商家联系了,商家来人给修了一下,但怎么看着都闹心,我提出退货后,他们同意明天就给退。可等到第二天他们又反悔了,称根据合同约定,只能给修,不能给退。”
根据消费者的投诉,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家具顶盖上有多处表面起皮,有的还露出里面的密度板;在几处接缝处也有明显的裂纹。其中,拉门表面上也已经起皮,露出密度板颜色的地方很是显眼。
在东方家园东方百盛的销售现场,一位售后服务负责人在电话中称:“我们与消费者签订了合同,按照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只能维修。再说了,‘上边’不让退。”记者问“上边”指的是哪里,是否可以找其协商,该负责人没有回答。
记者在消费者与东方百盛签订的合同上看到,其合同“顾客须知”中,第一条为:家具保修期(1)年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供方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但只有负责修理的括号内被画上了代表选择的符号。第九条为:处理商品或样品售出后概不退换。该消费者告诉记者,“在签订合同时,商家没有告知此相关内容,只是督促我们快点签字,根本没时间仔细看,如果知道内容是这样的,我根本就不会签。”
就此纠纷,东方家园家具经营部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们与北京东方百盛家具属于租赁关系,处于“一手托两家”的角度,他们正在帮助协调此事。但就消费者提出从表面就能看出起皮和裂纹的现象是否属于质量问题,该工作人员先是称“必须通过鉴定才能认定”,在双方争执一段时间后,该人员又称“根本就没说过这句话,是不是质量问题要与工商人员到现场看才能确定”。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或样品售出后是不退换的,他们只能协调解决。
对此,黑龙江闻明律师事务所宋恒玉律师认为,在商品处于验收阶段,如消费者发现产品不具备该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功能或外观表现,对商品质量提出异议,并且该质量缺陷无需鉴定普通人直接就可发现,消费者有权提出退货。
3月7日,消费者张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们与东方百盛工作人员约定在4日一起到现场,但其工作人员也没有到。只是打来电话称现在只能把商品照片邮回厂家,由厂家鉴定是否是质量问题,如果是可以修,退是不行的。如果厂家鉴定不算是质量问题,“就只能是那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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