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奋斗》网络视频的版权纠纷只是无数网络侵权纠纷的案例之一。在未来,类似视频机构的版权诉讼必将更为频繁。
由于音乐和电影利益集团的实力更为强大,音乐和电影相关利益组织与各大搜索引擎、网站、点对点下载等各种侵权行为展开了大量的诉讼。
此前,电视内容主要盈利方式是通过电视台免费播放从而利用广告获利,其网络维权并不如音乐和电影一样积极和有效。但在互联网上观看电视内容的群体,可能与下载音乐和电影的一样庞大。
这些电视内容分散在各种类型的互联网平台上,诸如悠视网这样的点对点网络电视、迅雷等下载工具平台、土豆网等视频分享网站,各大搜索引擎也推出了视频搜索。
尽管有诸多维权的不利因素,一些商业模式和政策环境的改变,正逐渐降低电视视频内容的正版保护难度。
首先,一些热门的电视内容,如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等,开始选择独家授权给一家专门的网络公司进行正版内容下载和收看的运作,而版权维护的责任就落在了这些公司的肩上,他们更为熟悉互联网,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进行合作甚至诉讼。
其次,将于3月推出的新牌照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将对运营网络视频的公司进行资质限制,这将加大网络视频运营市场的集中度,而当这些网络视频公司做大之后,保持正版率,探索利用正版内容盈利的模式就更为重要,也就更容易达成正版合作。如百度在搜索引擎的市场地位,就容易让其与唱片公司达成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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