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革继胜)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最新一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包括“苏泊尔”电火锅等41种小家电在内的82种商品被“赶”出北京。
欲了解不合格商品名单,可在www.hd315.gov.cn/查询。
不合格的电池及充电器涉及八达通、千岛、漫游通等品牌,标注飞通、英特莱商标的充电器竟分别用于西门子、NEC手机,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几家门店也因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登上“黑榜”。
标称浙江爱妻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妻”电暖锅(NZK140,2002年12月30日生产),标称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泊尔”电火锅(HFK26E-130,批号H04-0014831),标称佛山市南海立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邦”电炖锅(EMD125,2004年11月24日生产),均因螺钉和连接不结实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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